但不具備立法權和審批政府公共開支的權力。香港特區區議會從成立之日起就定性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其職能正是為政府提供諮詢、為市民提供服務。
起初幾屆區議會尚能夠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履行職責。後來,反中亂港勢力看到區議會有“可乘之機”:一是區議會議員可直通立法會,當選為立法會議員;二是區議會議員在選委會中有較大份額,可影響行政長官選舉。於是,再也不嫌棄區議會工作繁瑣,屈尊參選,一步步把區議會變成了“政治操弄平台”。這是對區議會功能的極度扭曲、異化和侵蝕。區議會改革旨在正本清源,回歸其法定職能,真正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並非削弱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
區議會“歸位”可增進居民福祉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如何最早聽到呼聲?如何做出快速反應?區議會“歸位”,可以更好地反映基層居民的所盼所需,提升廣大居民的幸福惑、獲得感。
過往,有許多愛國愛港人士在區議會服務,為民辦實事:有的建議政府利用空地興建公園,有益居民休閒;有的促請巴士公司和運輸署延長巴士路線,方便居民出行;有的建議在社區建設“適老化”設施,便於老人生活;有的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幫助居民解困……那些暖心事歷歷在目,令人感佩!區議會“去政治化”、“增服務化”,相信昔日那些暖心場景將會重現。
今年春節前夕,夏寶龍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的致辭曾經動情地講到:“人們不會忘記,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打砸搶燒殺、血腥暴力、無法無天的慘狀。現在,香港市民更加深刻體會到『安』之重要,『安』來才能『福』來。”香港原本就不是一座“政治城市”,香港是730萬居民的共同家園,推進區議會改革,正是為了這個家更安全、更幸福,“安”來“福”來!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