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導,47人涉嫌策劃及組織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幹犯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十四日審訊。區諾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他透露各區在協調會後出現分歧的情況。區諾軒提到他與其他初選組織者,即他與戴耀廷、趙家賢等人所設的一個WhatsApp群組內,曾就抗爭派草擬的《墨落無悔》聲明作討論,有人提及該聲明的發起人,曾要求組織者就聲明作回應。此外,區又提到戴耀廷曾修正“35+”說法,試圖避開法律風險。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主問引述,趙家賢2020年6月19日在“PfD 35+計劃”群組里發訊指,“屯門張可森(《墨落無悔》聲明書草擬者之一)嗰幾條友擺明係要『隊到行』啦,仲有大家之前開咗會嘅協議……係有白紙黑字,雖然冇最後簽紙,但係呢個都係一個mutually agreed consent(相互共識)。”區之後補充指,趙訊息中提到“白紙黑字”的文件,是指“初選”協調會議後傳送予與會者的總結。
控方又引述群組訊息,指2020年6月,本案首被告戴耀廷表示新界西參選人已決定簽署“協議”,區諾軒在庭上確認,該“協議”是指“35+計劃新界西協調機制協議”。區亦確認九龍東的參選人在提交“初選”提名表格時,都有附上已簽署的共同綱領。
胡志偉最終簽“共同綱領”
區諾軒供述,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在九龍東一次協議會議後來電,指九龍東選區期望有一份列明“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文件,並要求組織者認可,又轉述民主黨表明,他們願意簽署協議。區諾軒憶述,蔡澤鴻在來電中,期望大會接納方案,否則恐怕會出現“兵變”。他在庭上解釋,由於不想增加參選人被當局取消資格的風險,“初選”組織者沒有要求參選人簽署文件,他當時曾擔心九龍東的做法,會引來其他地區跟隨,但組織者無權左右地區的決定,只能被動應對。
區諾軒又指,他在與蔡澤鴻通話前,曾與胡志偉會面,當時胡志偉表明,民主黨無理由連政府提出要興建學校或醫院均一併否決,不希望簽署非官方的協議,又指,若不斷出現公開協議,恐怕會被人“抽秤”。但胡志偉最終在“初選”報名表簽署一份“共同綱領”。
戴修正“35+”說法給候選人參考
區諾軒承認,當時他們已經沒有權力左右地區參選人的決定,最終容許參選人交提名表格時附上簽署的“共同綱領”,認為自己有把關不力的責任。
此外,區諾軒又提到戴耀廷曾修正“35+”說法,避法律風險。他指戴耀廷在“初選”投票日後,曾向初選參選人發放訊息,指“35+”的目的是要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區政府問責,“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區作供表示,當時中聯辦和港澳辦發表譴責,指“初選”有機會犯法,故區認為戴欲修正關於“35+”的說法,以圖規避法律風險,並讓候選人參考其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