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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紓解職場“隱孕”之痛需要多方合力
http://www.CRNTT.com   2023-02-28 15:58:22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網評:紓解職場“隱孕”之痛需要多方合力

  來源:東方網 作者:付彪

  當下,“隱孕”已成為女性的一種不得已的職場生存策略。擔心被降薪、辭退、影響試用期轉正、升職加薪等,是很多職場女性選擇“隱孕”的重要原因。在“隱孕”的另一端,是一些企業對於孕產期女職工可能帶來的額外用工成本的擔心。專家建議,三孩背景下,應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擔機制,打造生育友好型職場環境,提升女職工生育意願。(2月27日《工人日報》)

  職場“隱孕”不是一件新鮮事。前不久,“隱孕”話題衝上熱搜,有人指責勞動者不誠信,增加了企業的管理負擔;有人則認為,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有不得已的“苦衷”。其實,職場“隱孕”是女性職工和用人單位雙方之痛,由此引發的勞動糾紛也屢見不鮮。

  從法律層面看,懷孕情況是個人隱私,不屬於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告知用人單位的內容。即便女職工沒有告知甚至是隱瞞懷孕的事實,也不屬於用人單位可以以欺詐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及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等,都對處於“三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作出了特殊的保護規定,明確不得因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降薪和辭退等。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會從保護女性權益的角度出發,在女性選擇隱瞞懷孕或承諾在一定年限內不生育,但進入單位工作後在一定時期內懷孕生產,單位以職工入職時的承諾不屬實或未兌現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法院多判決用人單位敗訴。儘管法律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但女性就業時遭遇的阻力依然存在。智聯招聘發布的《2022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數據顯示,61.2%的女性在求職中被問婚育情況,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響職場前景。

  對於這種女性職場隱性歧視,單純站在道德高度進行批判不解決問題。因為企業想要生存發展,也有對自身利益的權衡。能不能承擔起女職工“三期”等一系列假期成本,以及不在崗工作需要支付的工資待遇成本,企業也在計算。尤其是祗有幾十個、甚至十幾個員工的中小企業,處於“三期”女職員幾乎不能創造勞動價值,還要按法律規定照發工資、照繳五險一金,就很難吃得消。多重因素的影響下,企業招聘時難免對女性求職者特別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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