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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3日電/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歷經近3個月調查,將邱莉莉等10人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根據起訴書內容,檢方起訴重要依據,主要是在監聽過程中,聽到郭再欽向邱莉莉提到,選舉要有金主,三年前市議員花新台幣三千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莉莉從去年9月布局第4屆南市議會議長選舉,林志展、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議長,自第3屆副議長去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即常與邱莉莉聯繫,3人從去年9月到12月聚會15次。邱曾致電郭“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要跟他(指前議長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把黑面(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郭再欽對邱莉莉說,“妳就保持這樣,不要參與進來,其他事我處理!”起訴書指出,郭負責操盤議長選舉,邱委由郭、林開拓民進黨以外市議員支持。郭對邱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等語。
檢方又發現,郭再欽還清楚說到,“市議員上次花三千萬,這次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
郭於去年12月14日致電楊志強,交代“幫忙摘1、2個市議員”,楊找上方一峰要求票投自己並會給錢,遭方拒絕。方也透露,曾聽聞郭再欽會給楊志強兩個光電案廠工程案,因此楊才會來向他行求賄賂,並指楊以手勢1代表“蓋自己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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