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2023年12月15日前 審定“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十三) 2023年12月15日 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
(十四) 2023年12月16日至113年1月12日 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
(十五) 2023年12月20日 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政黨號次抽籤
(十六) 2024年1月2日 公告“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
(十七) 2024年1月3日至113年1月12日 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八) 2024年1月13日 投票、開票
(十九) 2024年1月19日前 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名單
(二十) 2024年1月25日前 致送“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當選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