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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研討會”,邀請大律師向市民講解香港國安法相關條例及案例。 |
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今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政府舉辦一系列“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其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及轄下18區民政事務處舉辦的國安教育活動,包括香港國安法的講座及展覽、參觀愛國教育支援中心、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問答挑戰賽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中西區民政事務處昨日邀請大律師向市民講解香港國安法相關條例及案例,有市民表示,對於國安法有了更多的認識,大有收獲。\大公報記者 林雅雯
中西區民政事務處昨日下午於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禮堂舉辦“喜迎香港特區成立26周年─中西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研討會”,邀請嚴康焯大律師(小圖)為主講嘉賓,向市民講解香港國安法相關條例與部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例。
“未審先判”說法誤導
“香港是我們的家,中國是我們的祖國。”嚴康焯表示,只要大家記住這個家與國的概念,他相信便不會幹犯到香港國安法,不會誤墮法網。他說這是有根有據的,因為回歸時《基本法》第一條已經明確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嚴康焯在講座中,亦對一些抹黑香港國安法的講法作出澄清,包括“未審先判”等,他認為這樣的講法是很誤導的。
嚴康焯表示,如果有個人犯了嚴重罪行,那時候就算沒有香港國安法,法庭考慮給不給保釋最重要的因素是會不會在保釋期間再犯事,普通法的標准是這樣,那麼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所講的“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在原則和精神上與普通法是完全一致的。他認為,“未審先判”的說法是不公允地抽取了一些其實在普通法里面也有的特質進行渲染。
最好的管治是防患未然<nextpage>
在問答環節中,來自聖嘉勒女書院的莊同學提出問題,她說有人認為國家安全有保家衛國的軍隊就足够,那麼一般市民在里面擔當什麼角色呢?嚴康焯表示,香港日常的治安有警察,那為什麼還要提倡大家守法,要多些教育什麼是犯法或不犯法的呢?因為最好的管治是防患於未然,如果每個人對於國家安全有足够意識,有風險的機會就會低些,他強調對國家安全有優良意識方為之上策。
多位參加研討會的市民會後表示,嚴肅的法律經過深入淺出的講解更容易明白,也令他們對香港國安法的作用更加了解,大有收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