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放中實施基於內需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文章指出,實施基於內需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基本目標是要重塑中國經濟發展的動力機制,不是不要外需和出口,而是要針對國際循環為主的缺陷,把它轉型為基於內需的高水平開放和創新驅動的經濟。可以預計到,在這種對內對外高水平的開放經濟中,基於內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培育出中國在新一輪經濟全球化中的新的動態競爭優勢。
依托國內市場高水平引進來。“引進來”的重點是全球先進科技、智慧、知識和人才。要最大限度地促進它們融入中國的產業體系,改造落後的傳統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例如,我們可以通過逆向發包方式,利用中國強大的內需吸收發達國家的智力和智慧,讓它們以互利方式為中國產業升級提供技術設計和解決方案,並在這個過程中培訓中國產業技術人才隊伍。“逆向發包”也可以是走出去投資的方式,通過雇傭所在國的工程技術人員,讓他們為中國企業在國內市場競爭提供技術研發、產業創新服務。
背靠國內市場大規模地走出去。“走出去”至少可以從這三個層面來增強中國企業市場競爭優勢。第一,推動中國有競爭力的品牌企業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和產能合作,推動中國高鐵、電力、通信、工程機械以及電子信息、新能源車和新能源電池等走向世界,向極具市場潛力的新興市場滲透和延伸;第二,依托中國市場規模迅速成長的“母市場效應”,可以在“走出去”中就地“虹吸”國外先進生產要素尤其是高級人才,以此服務於國內企業的研發設計能力提升;第三,可以鼓勵中國一部分有競爭力的產能企業參與其他自由貿易區等的區域投資,增加中國企業進出口活動,拉緊中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聯繫。
在國內市場容量的支撐下,建設有利於創新驅動的現代產業鏈和產業組織。現代化的產業鏈和產業組織是有利於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制度。實踐中一個現代產業運行的最佳狀態,是在進入(退出)有充分自由的前提下,一個產業內形成了由若干巨大規模企業具有支配性地位,同時存在眾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之配套的壟斷競爭市場格局。為實現這一建設目標,政府的競爭政策就要走入前台,充分發揮國內市場容量超大的優勢以及內在調節作用。這樣既可以充分發揮巨大規模企業穩定市場和競爭秩序的作用,又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自主創新的市場應用場景。
進入了高質量發展階段後,提升中國創新驅動發展水平,就是要匯聚更多全球智慧和資源為我所用。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構建高水平開放型經濟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關鍵是要促進創新創業型人才、技術、知識向中國集聚、集中、集結。如果我們可以基於內需千方百計推進全球優秀人才向中國移動,可以通過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人才資源的地區間流動,就能夠快速提升中國產業結構的水平,縮小與發達國家、不同地區間收入和福利上的差距。這構成開放型經濟條件下中國基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主要政策目標。
基於內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政策取向
文章認為,把擴大內需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機結合起來,需要相關政策方面的系統設計和頂層設計,至少要在擴大內需與創新驅動兩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相互促進的聯動效應。
在宏觀層面上,以技術創新和提高生產率為基礎,實現勞動者的收入和福利水平不斷提高。不斷提高勞動者的收入和福利水平是擴大內需的出發點和直接途徑。但是如果這種擴大沒有以生產率提升為基礎,擴大內需就是建立在虛幻的沙灘上,最終與擴大內需的初衷事與願違。但是作為一種倒逼產業升級和擴大內需的機制性手段,隨著經濟發展不斷地提高勞動者收入、福利和安全的保障底線,是可以作為政府處理上述矛盾問題的政策啟動點來考慮的。發達國家進入以消費為中心的現代增長軌道的實踐也證明,提高勞動者收入、福利和安全的保障底線,可以產生良好的擴大內需的宏觀效應。這需要政府把職能轉向公共服務作為基本的制度保障。
在中觀層面上,以形成壟斷競爭市場的格局為基礎,讓大型特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充當產業鏈“鏈長”,為上游大量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隱形冠軍進行技術創新提供來自國內市場需求的商業化場景。“鏈主”有技術驅動型產業鏈“鏈主”與市場驅動型產業鏈“鏈主”之分。這兩類“鏈主”都有自己的核心能力,會在國際競爭中按照國際慣例和產業治理機制,培育自己穩定的供應商隊伍,制定和監督生產標準、協調上下游價格等,形成一整套產業鏈運行的市場規則。這些運行規則往往能夠從市場層面自動解決某些創新難題。
在微觀上,以補貼消費者(使用者)為主實現企業技術和市場雙重追趕。中國式現代化需要實現技術和市場的雙重趕超。衹有實現了技術追趕,市場追趕才有現實的基礎;衹有實現了市場追趕,才能為技術追趕提供持續不斷的資金來源。兩者關係是互為條件的,微觀經濟政策的設計,就是要促進兩者正向循環。比較合適的微觀政策扶持方式,是對使用者或者消費者進行補貼。這一方面可以刺激新興產業的市場規模擴大,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生產者競爭消費者的過程中,遴選出消費者心目中真正優秀的企業,同時也有利於鏟除這方面的腐敗土壤。另外,在建設強大資本市場強國的背景下,還可以考慮讓真正的高科技企業上市發行股票,以體現政府對高風險型科技企業投資者和科技創新行為的特殊支持。這種政策支持因為有市場作為支撐,不僅激勵力度大,而且符合國際通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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