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後來男方開始有些進一步的舉動;“例如沒問過就幫我買早餐”, 或叫計程車到她家樓下要求陪他去喝酒。且傳訊息頻率越來越密集,常深夜打電話。
她指控,男方在各種飯局喝醉時對她摟腰、摸屁股、玩頭髮、偷親臉頰。她稱自己都拒絕,卻沒效,“這些事情都讓我難受到好想死”,但還是必須故作微笑的說,你不要這樣。
她說最令她恐懼的,是有兩次部門到外縣市出差,必須在外過夜時,餐會結束,男方跑來要求她回飯店,她拒絕後,男方竟回“妳給我上車”。她說當時只好向其他在場的年輕學生們說“沒事沒事”,就跟著他上計程車回到住宿處。
之後男方跑來按電鈴,藉故說他的錢包放在她背包,他要進來拿,一整晚都用此理由想進房間,但事實上,他的錢包根本不在這裡。她控訴,雖已明確要求他離開,但男方不但拒絕,還瘋狂按電鈴、敲門、踹門,最後直到其他同仁來把他帶走,才結束這場鬧劇。
另一次是她住在他房間隔壁,她提醒他講電話聲要小聲點,因隔音很差,但男方馬上跑來敲門質問她聽到什什麼,結果她開門後男方把她房卡抽掉,“叫我去他房間談”。
“我決定向主任申訴”,她說,面談一開始,主任告訴她:“他每天送妳早餐已經是很嚴重的事了!”她本來抱著信任繼續告訴主任,指自己有明確表達拒絕態度,但主任聽完後卻又表示:“不是啊!妳給人家燒到整懶趴火,還關門說要保持距離,誰不把這個門撞開”、“雄性動物追求異性不成,總會被傷自尊嘛,妳要多體諒”,反過來檢討她。
她控主任後來態度大轉變,開始針對她,處處對她的計劃書、工作藉故刁難、嘲笑、威嚇;除隱蔽性平事件,甚至以這件事影響部門氣氛,逼她要跟男方道歉。“他給我三個選項,一是調到其他部門,二是用黨內規處理(資遣)我,三是要我跟男方道歉”。
她描述,當時地點是在中華路錢櫃,我一到場,看到男方拿著Bar、翹二郎腿,一副氣勢凌人。她記得男方說出口的事情,無論是否與我有關、是否是事實,她都一一道歉,主任就開始嘲諷她:“一開始就跟妳說,妳這個人就是不受教!”,“我卑微的回應對不起,我不應該”。沒想到結束時,她突然感覺呼吸困難,“嗯!我倒下了”。倒下後,她說感受到一股黑影襲來、身體被觸碰,是男方面對面抱著她。他還自豪的對旁邊黨工說:“有人昏倒就是要這樣抱!”當時她全身無力,面對整個身體腰間被男方摟著“我真的很想大聲尖叫,但我根本沒有力氣反抗”、“我真的覺得我全身都髒透了”。
她批主任不時在工作群對她冷諷,甚至用髒話出言辱罵,罵我:“幹”、“妳很機掰”,也曾當眾羞辱我沒腦子。我那時患上憂鬱症,需服藥,“所以我也有錯,精神不濟”,“但我受到的懲罰真的合乎比例嗎?”更說有次主任氣著把她拎到我前主管新聞部主任的辦公室,扔下各種文件、黨內規,“要她把我帶走,說他不想看到我”。實在承受不住壓力,她最後決心要辭職,返回家鄉靜養。
但她說交接完資料,正慶幸終於要從這個工作解脫時,竟又直接在黨中央10樓昏倒。她說她聽得到大家呼喊的聲音,但她全身無力,黨部叫了救護車送到台大醫院急診。“我就在民進黨的中央黨部,因遭受職場霸凌而昏倒。可能連電影都不敢這麼演,但這一切都如實發生。”
她表示,她事後得知,這消息也驚動到高層,但後來,也沒有任何下文。很遺憾“從我受害至今,從未獲得應有的對待與說明”。
她進一步地說,她也曾想投訴,但擔心傷害黨、連累黨工朋友的政治生涯,甚至會自我懷疑:“開性平會有效嗎?會不會變成羅生門?年輕黨工要為我作證嗎?他們還有很長政治路要走,要因為我斷了他們的路?”每次想完後,我就作罷放棄,仍如同行屍走肉般的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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