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是沒啥問題,但是調查組還是決定一探究竟,決定找田某所說的朋友進一步核實。
“在我們公司的一個員工家裡吃的,一共6個人吃飯,喝了一點點酒。”調查組找到田某的“朋友”汪某後,發現汪某系一家渣土公司老板。
這一身份引起了調查人員警覺:渣土公司正是城管執法局的管理服務對象,他和田某是怎麼樣的朋友呢?此外,田某明明說衹有5個人吃飯,而汪某卻說是6個人。是誰記錯了,還是另有隱情?
在調查人員的一再追問下,汪某最終說出“第六人”正是與田某同單位的局黨組書記、局長洪某。
“本想隨便說幾句應付過去,沒想到你們查得這麼仔細。”田某解釋道,“我當時想著我怎麼都要受處分,能少處分一人是一人,乾脆一個人擔下來。”
原來,1月17日下班後,田某駕私家車搭載洪某,路遇汪某及公司員工謝某。汪某熱情邀請兩人吃晚餐,名曰正好飯點,意在借機聯絡感情。洪、田二人推辭之時,謝某表示不是去飯店吃,而是去自己大舅哥家吃飯。隨後,洪、田二人同意前往。
飯後,感覺身體不適的田某前往醫院就醫。因醫生建議的治療方案與田某所想的不相符,衝動之下,田某耍性子鬧了起來。
今年2月,田某某因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並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不僅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洪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