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核查組從縣果茶服務發展中心(縣原果業局)處得知,自2016年1月份以來,從未經手過鄉鎮果茶站或果農上交的購買臍橙苗木款。
事實上,鄒某並未將收到的苗木款上交至縣果業局,而是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後來,範某多次催促鄒某交付苗木,鄒某均未將實情告知,而是謊稱縣果業局訂購不到苗木。範某之後親自前往縣果業局詢問情況,才得知鄉鎮果茶站不能代收苗木款。
核實清楚具體情況後,縣紀委監委立即對鄒某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審查還發現,2016年2月,鄒某就因違規收取村民苗木款問題接受過縣紀委審查,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即便如此,他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取範某第二次上交的苗木款。
最終,鄒某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和撤職處分,違規侵占的苗木款如數退還範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