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網評:更好滿足“上好學”的美好期盼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儲朝輝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明確加快推進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覆蓋全民、優質均衡,並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目標。
自2000年我國宣布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後,義務教育均衡就被提上議事日程,國家層面先後多次出台推進均衡的相關政策。從2012年到2021年,我國義務教育在實現全面普及的基礎上,用1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了縣域基本均衡發展。到2021年年底,全國所有縣區均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驗收,是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史上新的里程碑。20多年的探索及發展,為我們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鞏固這一來之不易的成果,更好滿足人們“上好學”的美好期盼,需要我們接續奮鬥。
基礎教育的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特徵決定它的均衡狀態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基本生活樣態等各方面發展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基於當前實際,進一步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優質均衡,必須建立整體發展,跨越學校、部門和區域的全局觀念。均衡是整體質量良好並能可持續擴展,進而形成良性生態,實現普惠、提高效率的必要保障,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沒有進一步的均衡就沒有更高水平的質量,均衡與優質當被視作同一的目標。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通過社會保障補償的相關制度設計來實現教育平等是普遍經驗。這有利於教育生態實現良性循環,使每個學生都感受到社會公平,享有普惠且高質量的教育。
確立全局觀念並將其落實到位,需要進一步做好規劃布局,強化對基礎教育的投入,進一步統籌用好財力,切實推進學校建設標準化,細化標準化建設的職責標準。加大基礎教育經費在學生間均等配置力度,縮小不同學校間人均財政經費的差距,並納入當地辦學質量評價與督導內容範圍。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向教學一線傾斜,提高與均衡和質量相關度較高的人員與軟件投入。減少使用財政經費的名師、優秀教師、校長引進和評審認定項目,健全完善教師定期流動制度,加強地區間、學校間師資力量的均衡發展。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標準化、專業化、法治化建設,讓學生在家門口就能就讀滿意的學校,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演繹出彩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