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認為,這類家庭並非對公屋最有需要的人士,他們有能力購買居屋,或在私樓市場租房或置業。她建議檢視繳交額外租金的門檻及金額,以及遷離公屋的入息限額,例如可以考慮將富戶需繳交的額外租金,調整為正常租金的三至四倍。
翻查資料,黃碧如在今年5月時表示,現有約3萬多個公屋住戶屬於富戶,需繳交1.5倍或雙倍租金。
建議調整居屋配額比例
公屋聯會總幹事兼房委會委員招國偉建議,調整居屋預留配額比例。他稱現時居屋銷售計劃預留三成單位,作為“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的配額,其他家庭申請者雖仍有機會購買單位,但難以買到面積較大或地理位置較佳的單位。他建議,在維持“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配額約三成的前提下,只安排申請人選購每期項目中,每個新建屋苑內不多於三成的單位數目,同時亦可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新建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可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