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據證券日報報導,近日,證監會集中修改、廢止42部證券期貨制度文件。
證監會表示,為貫徹落實《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證券期貨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等相關要求,證監會近期組織對證券期貨規章制度進行了清理,決定對6部規範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1部規章、23部規範性文件、12件部函等文件予以廢止。
近年來,證監會持續開展證券期貨規章制度系統性清理,不斷增強制度規則的體系性和透明度,資本市場法規體系更加科學完備。此次清理工作結合近期資本市場改革以及上位法制定情況,對不適應改革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規定或者已經失效的規則予以修改、廢止,是對證券期貨規章制度體系的又一次階段性清理更新,主要包括:
一是根據改革要求和上位法制定情況,對《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信息披露指引》等6部規範性文件的部分條款進行適應性調整,包括調整相關文件的制定依據等。
二是鑒於所規範事項已由新的規則予以規範或者已不存在等情形,對《關於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記存管有關事宜的通知》等36部制度文件予以廢止。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進資本市場制度規則“立改廢釋”和體系優化,不斷提高證券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