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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4日電/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2度傳喚高虹安說明。歷經8個月偵辦,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
此外,原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人也被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獲不起訴處分。
另外,資策會認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因職務所取得的研發成果,專利申請人卻不是資策會,資策會向北檢提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背信罪。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