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開放促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
文章分析,實施高水平開放,特別是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有利於中國深度融入全球市場體系,培育中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以開放的主動贏得深層次市場化改革的主動。
推進制度型開放,有助於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當前,對標CPTPP等高標準經貿規則,在公平競爭、反壟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明顯強化制度性安排,有助於夯實要素市場基礎制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此,要以參與更高層次國際合作和競爭為導向,不斷完善營商環境。一是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在要素獲取、准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等方面,對國企、民企、外企等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推動產業政策轉型,實現經濟政策由產業政策為主向競爭政策為基礎的轉變;二是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政府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構建科學、高效的政府監管體系;三是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外規則對接與合作,嚴格規範行政機關和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嚴格保護企業家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等權利以及被依法徵收時得到補償的權利,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穩定企業發展信心和預期。
以服務貿易為重點推進制度型開放
文章指出,服務貿易不僅是衡量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推動產業鏈、價值鏈向中高端邁進的關鍵因素。進入新發展階段,服務貿易開放成為中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點、焦點與難點。推進制度型開放,重點之一是推動服務貿易的開放與創新發展。
服務貿易開放直接依賴於制度型開放的突破。服務貿易主要是指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貿易行為,與貨物貿易依賴於“邊境上”開放不同,服務貿易開放直接依賴於“邊境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與國際銜接的程度。過去幾年,中國服務貿易發展與制度型開放進程直接相關。2022年,中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下降到117項,其中服務業領域83項,占比為71%;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下降至31項,其中服務業領域23項,占比為74%。
穩步推進制度型開放,有助於釋放服務貿易發展的巨大潛力。預計到2030年,中國服務貿易額占外貿總額的比重將由目前的12.5%提高至20%左右;數字貿易占服務貿易的比重將提升至60%以上;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占服務貿易比重明顯提升。適應中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客觀需求,需要加快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與服務領域開放進程。例如,推進健康服務貿易發展,不僅需要放寬健康服務業的市場准入限制,更涉及健康領域的人員、物品、資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動。為此,需要進一步推進關於健康人才資格互認、物品標準互認及與之相配套的資金支付與轉移制度等領域的創新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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