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捆綁交織,違紀違法主體呈現多樣化、社會化、低層級化特點。從涉案人員職級和身份類別看,一些處在關鍵崗位的普通公職人員,雖然級別不高、權力不大,但在項目承接、工程發包等關鍵環節上具有較大“話語權”。一些社會第三方機構面對工程建設的巨大利益,既夥同關聯方參與“圍獵”公職人員,也成為被商業賄賂“圍獵”的目標。有的發包單位指使、授意、串通招標代理公司在招標公告中設置苛刻條件,使正常投標單位難以參與競爭,人為導致項目流標,然後再與意向公司進行競爭性談判,幫助其中標。調研發現,違紀違法主體中基層公職人員占比較大,治理“小官”貪腐現象不容忽視。這些公職人員與中介機構、社會人員、特定關係人相互串通勾結,腐敗問題往往涉及人數多、時間跨度長、隱蔽性強,其社會危害更大。
基層監督薄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廉潔風險較大。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實施,農村領域環境治理、污水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工程項目逐漸增多,滋生腐敗和不正之風的風險也隨之加大。農村基層監督治理點多面廣線長,存在有效監督覆蓋不到位、監督力量薄弱、基層幹部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在項目和資金面前,一些基層黨員幹部用權任性、缺乏有效監督,農村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在查處的215件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農村小型基礎設施項目的76件、占比35.3%。有的工程項目管理混亂,基層組織人員套取、截留、侵占工程建設結餘款用於村集體開支。有的美麗鄉村工程建設項目偷工減料,項目施工質量不達標,出現了諸如新建道路標準降低、苗木種植品種不符數量不足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推動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監督成果向治理效能轉化
今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服務保障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懲治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統籌存量與增量,“強高壓”與“嚴整改”並進。始終保持零容忍震懾不變、高壓懲治力量常在,緊盯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水利水務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厲整治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為親友非法牟利等問題,對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行為堅決亮劍、重拳出擊。持續加大對“影子公司”“影子股東”“期權腐敗”等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嚴厲懲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親屬等特定關係人利用影響力謀私貪腐行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堅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對有影響力大案要案以及破壞營商環境、政商勾結等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分級分類開展警示教育,用好現身說法活教材,健全邊辦案、邊剖析、邊警示、邊總結的以案促改機制,推動辦案、監督、整改、治理貫通融合,形成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整改問題的監督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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