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7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是中央賦予深圳的重大改革任務,也是深圳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早在2018年,深圳就出台了政府一號文件《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自此,深圳先後推出了營商環境1.0、2.0、3.0、4.0、5.0版改革政策。今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2023年將“推出營商環境6.0版改革措施”。日前,《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3個工作方案出台,全力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3個“方案”對深圳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促進深圳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市場化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動力
深圳特區報發表經濟學博士、深圳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徐常建文章表示,市場化改革旨在破除不合理的體制機制障礙,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把市場機制健全起來,把市場主體活力激發出來,促進投資興業,經濟發展。堅持市場化改革是深圳發展的突出特徵,是解決發展中堵點、難點、痛點的關鍵一招。《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從市場主體產權保護等六大方面,進一步優化了資源有效配置的體制機制。
首先,產權保護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鼓勵創新的保障。如“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強化重點產業領域及其關鍵技術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其次,放寬市場准入是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放寬市場准入,政府要做的就是降低各類企業進入市場門檻,政府做好涉商涉企服務。吸引更多企業更好參與市場,促進市場競爭,提高市場效率,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如“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和補短板項目建設”。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應有之義,是市場經濟能夠長期發展的基礎和保障。工作方案對避免因政府行為造成的不公平競爭和企業間不公平競爭提出瞭解決措施,如“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審查”等。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是市場主體安身立命之本。《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從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提出了有效信用監管的舉措,以及加強信用服務跨境合作和發展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從保障市場主體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要素需求和降低企業成本的角度提出了具體舉措。如“大力實施‘工業上樓’計劃,每年提供不少於2000萬平方米高品質、低成本、定制化廠房空間”等。優化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是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重中之重,是政府簡政放權的具體體現,是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生動實踐。
法治化是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基礎
文章分析,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優化營商環境必須借助和依靠全方位的法治保障,確保營商環境的公正、透明、穩定和可預期,使各類市場主體都能放心創業發展。《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從完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等四大方面,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了具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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