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實踐公司董事的監督責任包括:評估各項決策的潛在風險;糾正或停止有問題的決策,並要求管理層解釋和提出補救;如發現任何不道德事件、利益衝突、不端或不法行為,必須向董事會或執法機關舉報。並在處理董事會及公司事務時,能問心無愧地公開討論其所作的決定。
對於上市公司董事而言,須堅持個人道德規範,以誠信方式領導公司的發展;通過不斷地監管,評估公司所面臨的誠信危機和挑戰;通過培養董事會和公司誠信文化,把誠信挑戰轉化為機遇。
近期港股流動性面臨問題,市場信心低迷,股市若再出現不端行為,難免進一步打擊投資者信心。日前,港府決定由財政司司長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如何增加股票市場的流動性。香港致力於營造誠信營商環境,港府有責任做好監管、保障公平市場。因此,香港證監會(SFC)會否介入調查此次減持風波也廣受關注。相信香港的公司治理架構會不斷改進。
(作者系香港金融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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