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據新華社報導,記者從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獲悉,《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聚焦城市野生動物“安家”的種種難點,將野生動物栖息地作為核心內容,形成全過程制度安排。
“截至2022年底,上海共記錄到鳥類518種,獸類46種,兩棲類15種,爬行類36種。”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野生動物保護處四級調研員劉曉萍介紹,上海作為人口密集、生態空間緊缺的國際化大都市,近年來著力探索城市居民與野生動物和諧共處。
伴隨著城市化進程,野生動物栖息地呈現體量小且破碎化的特點。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政策法規處一級主任科員羅承介紹,此次立法的一大亮點是明確建立市級野生動物栖息地制度,從立法層面避免野生動物栖息地被不當占用。
條例明確,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栖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估,編制野生動物栖息地保護方案,並根據方案採取多種措施對原生狀態退化的栖息地進行修復。同時,對於建設項目可能影響栖息地的,要求予以避讓或採取措施消除、減少不利影響。
另外,今年1月至8月上海全市共收容救護野生動物超過1千次,給上海主要的兩家野生動物收容機構造成較大壓力。
針對這一實際問題,條例明確,可以組織從事野生動物科學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依法參與收容救護工作,進一步拓寬收容救護渠道。
“條例實施時還會面對各種現實阻力,我們希望起到示範作用,表達對城市野生動物保護為主的態度,為城市居民與野生動物和諧共處積累經驗。”劉曉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