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提升台胞獲得感。《意見》更重視增強台胞台企特別是中低收入階層、農漁民、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在大陸學習、生活、就業、經營的獲得感,如針對台胞子女推出“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支持在閩企業特別是台企聘用更多台灣員工,進一步擴大直接采認台灣職業資格範圍,鼓勵台灣農漁民參與鄉村振興,鼓勵台灣中小企業來閩發展、支持福建創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等,將大大降低島內相對弱勢民眾和中小企業來閩門檻,吸引島內更多民眾尤其未來過大陸的台胞來閩交流,擴大島內民眾參與度和受益面。
提升法治化水平和組織保障,增強台胞台企參與信心。支持福建完善涉台司法服務,打造涉台法律開放性資源共享平台,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允許在廈門設立台灣民商事仲裁機構開展涉港澳台及涉外仲裁業務,持續優化涉台執法、檢察、審判、執行監管等機制等,將更切實保障台胞合法權益,有利於增強台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的信心。《意見》還特別強調,所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將進一步夯實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法治保障基礎。
三、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進程中發揮窗口和示範作用
建設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是祖國大陸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將使福建扮演更重要角色,進一步發揮在對台工作中的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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