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健性事關金融穩定與安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在談到“完善機構定位”時指出,嚴格中小金融機構准入標準和監管要求,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在談到“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時指出,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郭子源文章表示,不論是治已病還是治未病,關鍵在於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健性。這好比人體抵禦外部病毒入侵,如果肌體強健,靠自身免疫力就能基本復原,如果肌體羸弱,就不得不借助外部藥物。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就是要計長遠,在增強免疫力上下功夫。
文章提出,一要確保做實資本。中小金融機構免疫力的來源之一是股東出資,即資本金,正所謂“做生意要有本錢”。金融機構一旦經營失敗、出現風險,首先要通過資本盈餘吸收損失,如果不夠,再由股東根據自身出資依法承擔損失,直至股本清零,如果還不夠,則開啟“他救”機制。由此可見,做實資本是抵禦風險的第一道屏障,也是最基礎、堅實的屏障。接下來,要高度重視中小金融機構普遍面臨的資本金補充渠道狹窄問題,拓寬其“補血”渠道。
二要健全法人治理。中小金融機構免疫力的來源之二是可持續經營產生的收益。金融機構可持續經營的基礎是完善的法人治理。剖析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的病因不難發現,法人治理不健全是主因。例如,個別中小銀行的股東大會形同虛設,高管違規向多個關聯方發放巨額貸款,極大抬升了信用風險。為此,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實現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三會一層”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
三要強化外部約束。中小金融機構免疫力的來源之三是外部的有效監管。金融機構的穩健性以預算的硬約束為基礎,即資本充足率約束。出現壞賬時,股東負有主體責任,需要用撥備、核銷、補資本等方式滿足監管要求。為了增強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健性、激發其服務實體經濟的活力,金融監管總局已於近日發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接下來,中小銀行要做好政策過渡期的準備工作,細化資本管理,以資本定資產,優化信貸資產投向,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文章強調,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健性,不僅要在增強免疫力上下功夫,還要及時出手處置風險,最大限度遏制風險蔓延。銀行業在金融體系中占主體地位,銀行穩則金融穩。近年來,金融管理部門持續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並已取得積極成效。從中國人民銀行按季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的評級結果看,在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近4000家商業銀行中,絕大部分銀行處在安全邊界內,高風險銀行資產占全部銀行資產的比例已不足2%。接下來,要持續關注、分類施策、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切實防範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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