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清不分,不遺餘力培植“跟班小弟”
王勇在步入領導崗位後,把不法商人的圍獵視為“人情往來”,而這種“人情往來”,他認為必須要找自己“信得過的朋友”。辦案人員介紹,涉案的絕大多數行賄人是王勇的“老鄉”“朋友”“同事”,他以“老鄉圈”向外蔓延,在自己身邊搭建了一個自認為安全可靠的“朋友圈”,培養起一批“跟班小弟”,利用手中職權為他們承攬工程,從而進行利益勾兌。
王勇與蘇某相識26年,這段“友情”始於情誼、終於利益。此前,蘇某原本在王勇單位樓下擺攤賣烤肉串,王勇加班後經常去其攤位吃夜宵,一來二去便熟識起來。2012年,蘇某為女兒入學之事找到時任銀川市政府秘書長的王勇,並送上一些“好處費”,王勇覺得蘇某為人老實,便答應幫忙,同時收下了送來的“好處費”,從此兩人的關係便變了味。王勇看中其“可靠”且社會關係簡單,便當成“小兄弟”來培養。
此後,蘇某靠著王勇的“關照”,生意做得風生水起。蘇某也“投桃報李”,王勇的新房要裝修,他馬上自掏腰包30萬元張羅裝修事宜;王勇的妻子要出國,他又不失時機送來5000元美金。王勇家中從打掃衛生到買拖把、修水龍頭,蘇某都盡心竭力“做好服務”,他對王勇的“長線投資”也讓自己迅速積累起了千萬身家。
“我覺得他重情重義,很會做人。因為我當時任銀川市人大副主任,又幫不上他什麼忙,他還一次又一次給我花錢,讓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很虧欠他,也想找機會給他辦點事,讓他掙點錢。”王勇被留置後才醒悟過來,商人的投資總是逐利的,蘇某的投入在王勇調任銀川市政府副市長後,得到了豐厚的“回報”。
看到王勇出任副市長分管水利工作後,蘇某提出“想幹點水務上的工程”,王勇便爽快答應,覺得自己要好好“還人情”。通過王勇的運作,蘇某中標了一個水務工程,中標後他馬上給王勇送上80萬元現金,王勇隨手“笑納”。緊接著,蘇某接連中標第二個、第三個工程,再次奉上20萬元、50萬元。據統計,蘇某以“掙錢平分”為誘餌,對王勇進行利益和情感捆綁,先後多次送給王勇財物近200萬元。
隨著反腐敗鬥爭的深入推進,王勇絞盡腦汁思考如何規避風險、逃避黨紀國法懲處。他思前想後,覺得自己有較多的人脈資源,可以拿到工程項目來做,應該“分散投資”,多找幾個“靠得住”的朋友來操作。
此時,另一名商人樊某依靠老鄉身份進入了王勇的“老鄉圈”。王勇當上副市長後,樊某來到寧夏做生意,王勇認為對這個同鄉知根知底“信得過”,便在還蘇某“人情”的同時,不斷向自己分管領域的領導打招呼,給樊某要一些工程。
樊某“思想活、點子多”,拿到工程後還總是向王勇叫窮叫苦,表示做工程沒有掙到錢,但同時還為王勇的兒子繳納學費、為其透支的信用卡還款,樊某的“勞苦”和小恩小惠,讓王勇非常感動。通過王勇多次運作,樊某先後承攬各類工程項目總標的約1.2億元,將工程進行轉包後從中不勞而獲,獲利400餘萬元。
心無敬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調查
對黨忠誠,是共產黨人首要的政治品質。長期在“一把手”崗位上的王勇,卻對黨紀國法和組織毫無敬畏之心。
2006年,王勇的妻子馬某所在單位改制為民營企業,馬某入股50萬元,2011年增值為88萬元,此事王勇一直未按規定向組織報告。2017年,組織掌握此情況後,王勇寫下書面檢查,當年申報了此情況,但僅過一年,他擔心妻子持有的股權會影響自己提拔重用,就安排妻子將股權變更到他人名下代持。
“長期以來,我對黨不忠誠,對組織不老實;不相信組織,不依靠組織。”肆意斂財時,王勇覺得自己“手段高明”,從來不覺得自己會被查處,而出現“瑕疵”時,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掩蓋。
2021年,自治區紀委監委收到相關線索,函詢王勇時,他不如實報告有關問題,錯過組織挽救。2022年,自治區紀委監委通知其談話後,他非但不正視自己的問題,反而就相關問題和妻子“對口型”,並安排妻子連夜轉移收受他人的錢款、物品到蘇某處,要求蘇某為自己保管。經過一夜的“深思熟慮”,他又繼續“亡羊補牢”,主動約樊某補寫假借條,商討各種細節,企圖負隅頑抗。
王勇被採取留置措施後,覺得“心中有底”的他,不但不反思,積極向組織說明問題,反而質問辦案人員“收受的錢在哪兒呢?”當辦案人員要求其及時主動講清問題,他卻寫出“實在太冤枉了,我現在心力交瘁、身體不舒服,請組織盡快查清問題,釋放有關涉案人員,抓緊結案”這樣的材料。
但隨著大量的證據擺在面前,王勇意識到自己的“朋友圈”已全部淪陷,他又企圖“避重就輕”,想交代少部分問題騙取組織信任,甚至說“我已經付出了寶貴的政治生命,你們差不多行了”。
“王勇對自己的錯誤抱有僥幸心理,對違紀違法行為不能正確認識,在交代問題時避重就輕,企圖通過抵賴和狡辯逃避責任。”辦案人員介紹,專案組結合初核期間掌握的證據,從入黨申請書、組織生活會自我剖析材料、個人成長經歷、家庭環境等方面,研判其性格特點,制定了針對性較強的審查調查方案,做足思想政治工作、解開思想疙瘩,促使王勇放棄僥幸、反思反省、認錯認罪。
面對組織的多次教育挽救,王勇萬分悔恨,“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積極配合組織對我的審查調查,不相信組織,不依靠組織,反而故意與組織作對。每一次重溫入黨誓詞時,我都誠惶誠恐、心虛發汗,因為誓詞中的要求,我幾乎都沒做到。”
經查,王勇先後收受禮金70餘萬元,受賄共計1000餘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後39次收受16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賄賂款物共計990餘萬元。曾經春風得意馬蹄疾、擁有歷任10多個部門“一把手”豐富履歷的王勇沒有守牢初心,沒有珍惜組織的培養和鍛煉,在貪圖享樂和瘋狂斂財中徹底走上了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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