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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方公告睦鄰要點,領補助卻干擾演訓有懲罰機制。(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3日電/台“國防部”今天公告修正“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將等級區分六級、補助金最高新台幣1000萬、最低100萬,同時新增受影響、危安風險較高區域,可再酌增補助比例,但受補助公所若出現干擾演習等情事,將被扣分。
台灣軍方近年強化戰備訓練,相關實彈射擊次數也因此增加,但周邊住戶因此受到一定影響,例如位在屏東三軍聯訓基地附近住民、演訓海域旁的漁民,及居住於空軍基地周邊的居民,而軍方除了事前做好敦親睦鄰、宣導外,也會透過補助氣密窗安裝、津貼等實際補助方式,減少民眾不滿。
軍方今天公告修正後的“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同時擴大睦鄰專案補助經費用途,為受影響程度及危安風險較高的區域增加一定比例補助,要點將於今年1月16日正式實施。
根據條文內容,相關權責單位除原有“參謀本部後勤參謀次長室”、“陸、海、空軍司令部及軍備局”等單位外,新增“政治作戰局”,將依軍方推動民事服務工作指導要點,指導及協助各級部隊(單位)經營地方關係,支援“國軍”訓場睦鄰工作任務的達成。
睦鄰等級共分六級,其經費補助額度依睦鄰等級區分,最高第一級為新台幣1000萬元、最低第六級為100萬元。條文中也新增,訓場周邊受影響程度及危安風險較高者,得特別酌增一定比例之額度,年度射擊天數滿100日者,酌增10%,每逾10日再增加3%。另外,砲彈飛越民宅上方者,酌增10%。
另外,條文也新增,接受補助的地方公所,應全力配合軍方訓場任務達成,並主動協助處理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機構陳情抗議情事。
新舊條文均規定,受補助地方公所,有居民陳抗或漁船於射擊管制期間進入管制範圍內實施捕撈作業,影響訓練、實彈射擊、先期訓練整備及油料彈藥庫、燒爆場勤務作業,經訓場管理單位舉證屬實者,每一次扣減10分,其扣減分數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