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政府成立“解決㓥房問題”工作組,為㓥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㓥房提出取締方法。有關注團體昨日舉辦“取締㓥房民間商討日”,有80多位㓥房租戶參與,提出多項政策建議,有租戶認為現時部分㓥房樓宇結構、衛生安全等問題嚴重,需要優先取締;也有不少居民認為,政府應為全港㓥房戶登記,再進行實際規管。
建議先針對環境惡劣㓥房
㓥房支援連線、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昨日舉辦“取締㓥房民間商討日”,多位㓥房居民、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討論取締㓥房的細節及相關政策配套,期望把民間聲音反映給政府部門。在場不少參與討論的㓥房居民認為,政府應首先取締居住環境惡劣、安全風險高的㓥房,包括存在無窗、石屎剝落和防火隱患高等問題的㓥房。
“我現在居住的㓥房沒有窗,消防通道也非常堵塞,蟑螂老鼠更是常客。有次我的朋友上來探望我,說這裡不是人住的地方,我感到很難堪。”韓先生希望政府盡快展開監管,能解決衛生問題及消除火災風險。潘女士表示,自己居住的㓥房亦遇到過天花石屎剝落的情況,而業主只表示“就當給你自己加菜”。居住唐樓㓥房的何女士表示,一些被㓥成30至40平方呎的房間,要住一家人並不現實,認為人均面積低於50平方呎、“上床下廁”的都應該取締。
梁女士認為,㓥房滲水、渠污外洩等問題是家常便飯,自己曾住過一間㓥房在暴雨期間四周滲水,自己只能像“粵語殘片”那樣拿水盆水桶跑到房內各個滲漏點接水。她認為,政府應當制定發牌登記制度對㓥房進行監管,規範結構安全。
會上有不少租戶都認為應設立租客住戶登記熱線供自行登記,並透過非政府機構進行全港㓥房普查,揪出環境惡劣的㓥房。有住戶擔心遭業主報復逼遷,遂提議將登記制度放在全港一次性執行。
嶺南大學研究生院、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邱勇表示,要做到“告別㓥房”,短期內應先為全港㓥房進行登記,遏止“違規”㓥房的數目增加。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認為政府制定取締㓥房的標準時不能操之過急,可先從修訂建築物條例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入手,處理僭建及違規建築物,並借助物管公司幫忙觀察物業內是否存在㓥房。(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