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粵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陳秉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秉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規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報銷;紀法意識淡漠,“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秉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秉恒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