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切實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實效。然而,從實踐情況看,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在貫徹落實《意見》的基礎上,找准地域性、行業性特點,因地制宜健全配套制度,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著力形成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全方位、全過程、立體式的監督制約機制,督促“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自覺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
持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紀律教育。面對反腐敗鬥爭依然嚴峻複雜的形勢,要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深化改革阻斷腐敗滋生蔓延,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需要進一步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以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從實際出發,及時制定修訂完善一批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要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加強紀律教育,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著力解決對黨規黨紀不上心、不瞭解、不掌握等問題,促進黨員幹部增強紀律意識,養成紀律自覺。
加強重點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一體遵循、一體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要強化對反腐敗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確保執行到人到事。監督檢查要突出精準性,聚焦反腐敗法規制度執行阻點問題開展靶向施治;突出系統性,圍繞反腐敗法規制度執行難點問題,開展舉一反三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防止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懈怠性執行、選擇性執行、曲解性執行等問題,對違反法規制度的行為,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確保各項法規制度成為剛性約束。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