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將推修法讓核電廠延役。台電強調,除需突破法規之限制外,仍須面對安全審查程序及核廢料處置問題。(台“經濟部”網站) |
中評社台北1月23日電/台灣電力公司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23日中國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推動修法讓核電廠延役。台電尊重“立委”職權,但台電強調,現階段核能延役除需突破法規之限制外,仍須面對嚴峻的安全審查程序及用過核燃料處置的問題,這都需要社會的支持和地方的同意。
藍委王鴻薇、吳怡玎、國民黨“立委”當選人李彥秀及羅智強23日舉行“糾正錯誤能源政策,藍委推修法讓核電廠延役”記者會。
藍委們指出有鑒於台灣電力需求攀升,並跟上國際“淨零排碳”、“重啟核能”政策趨勢,宣示未來推動修法解套核電廠延役。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修正後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由主管機關審核,在加強檢視核能安全無虞後運轉,同時達到國際氣候承諾目標與解決台灣能源需求攀升。
台電說明,核電廠若要延役,需先針對機械、電氣、儀控等類設備及結構物件,進行運轉環境下的材料老化、設備運轉特性、及未來維護保養策略等,通盤性盤點與檢視,並提出延役計劃(內容含括設備老化管理方案、福島強化方案等)送核安會進行安全審查,以確保核能安全,審查時程難以預估。
台電指出,延役前核電廠須再完成部分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方案及耐震補強工程。而延役仍須誠實面對用過核燃料處置的問題,如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阻撓無法動工,致使爐心用過核燃料迄未退出,無法抽換爐心用過燃料,核二1號機甚至因此提早半年停機。乾貯設施興建與啟用必須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才有辦法延役。
台電表示,目前社會仍對延役有不同意見,若要延役,仍需與社會溝通,取得共識。對於延役的修法,相信新“國會”上會有更多討論,台電身為公營事業,會充分準備科學根據及相關資料,向“國會”報告說明核電廠現況,並配合政府指示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