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扭住一個“嚴”字,以嚴明黨紀推進作風建設
中央八項規定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必須始終保持清醒堅定,嚴抓不放、常抓不懈。
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建設之所以能取得歷史性、開創性成就,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始終緊緊扭住了一個“嚴”字,以堅持不懈的嚴管嚴治激濁揚清,贏得了黨心民心,厚植了執政根基。
2015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轉化為紀律規範,體現作風建設最新成果,使黨的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和全體黨員的行為底線。
2018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注“四風”新動向,緊盯新型違紀行為、腐敗手法,為正風反腐提供更為堅強的紀律保障。如,對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為名變相公款旅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新表現作出處分規定。
近期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針對“四風”潛滋暗長、隱形變異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01條規定,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第116條規定,違反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此次通報的黨員幹部,都依規依紀受到了懲處,釋放出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鮮明信號。這些案例再次表明,加強作風建設一以貫之,紀檢監察機關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行為從嚴查處、決不手軟。此次通報既是節前提醒,也是紀律教育,不斷營造嚴的氛圍,戒尺高懸、警鐘長鳴,使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幹部的自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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