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二手交易平台上的藥,你敢買嗎?
“三無”藥品宣稱嬰兒也能用、聲稱祖傳秘方“包治百病”、抗癌藥上全是外文……媒體近日調查發現,不少沒有相關經營資質的用戶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售賣藥品,其中有“三無”自制“秘藥”,也有不少正規藥品二手貨,包括已拆封的藥品、國外藥品、“祖傳秘方”、自制中藥以及中藥材等。
藥能治病救人,也能傷身害人。為了切實加強藥品安全監管,我國實行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和最嚴肅的問責。未經批准,個人不得擅自銷售藥品,包括進口藥品。在網上賣藥,銷售網站要有藥品網絡銷售資格,銷售企業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人員要取得相關認證,在售藥品要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藥品註冊證書。以上種種規定,正是為了確保人們安全用藥、科學用藥、合理用藥。
敢在非專業人士手中購買來歷不明、性能未知、安全性無法保證、說明書模糊的藥,未免心太大了。不少賣家稱“方子是祖上傳下來的”“就是自己家做的,原料很安全,信就買”,看似買賣雙方你情我願,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可實際上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真要吃出事兒了,賣家負得起責任嗎?涉藥問題容不得半點僥幸。
國家藥監局公布的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中,李某通過快手、微信無證經營藥品,涉案貨值金額12.71萬元被沒收、被罰款190.68萬元;小紅書平台網店無證銷售藥品,貨值金額0.17萬元,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3萬元。對無資質商家或個人而言,通過社交軟件、短視頻平台等渠道售賣藥品,給買家帶來風險的同時,也可能給自己帶來損失。
從多數人的認知和使用習慣來說,二手交易平台就是用來發布閑置用品的,隨手把家里沒吃完、短時間又用不上的藥發到網上,和專門在電商平台、社交平台常態化賣藥還不一樣,前者具有一定偶發性、多了幾分隨意性。對此,相關方面引導用戶看到藥品、食品等物品的特殊性及交易風險即可。當然,平台也可以加強提醒,在用戶發布商品時提示可能違規的情形,對識別到的違規商品及時下架,並向有關部門報告,維護好藥品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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