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5日發表富權文章:韓國瑜院長:撥亂反正VS燙手山芋。以下為文章內容。
中國國民黨推舉“不分區立委”韓國瑜參選並當選“立法院長”後,曾經淪喪於民進黨手中八年的“議事槌”,又再掌握在國民黨的手中。整個藍營”及其支持者,當然是歡欣鼓舞,好像被打了一支強心針,最接近能夠實現“政黨輪替”的“二零二四”大選失敗的落寞瞬間一掃而空。國民黨雖然輸掉了台灣地區領導人的大選,但贏了國會,未來就有無限可能。
實際上,按照“憲法”和《立法院組織法》等法律規定,“立法院長”肩負“國會議長”之職責,超脫政黨立場綜理院務,包括行政事務、議事程序制定、主持黨團協商等,並負責召開“立法院”院會(簡稱院會)及全院委員會。“立法院長”是院會與全院委員會的主席,因此可以決定會議如何進行。若表決時,贊成與反對同票數,會由院長決定最後一票,亦即“一槌定音”。院長遇到有爭議法案時,也負責朝野協商,因此過去常見朝野黨團幹部協商,由院長主持,且因院長是會議主席,若協商仍僵持不下,最後通常也會由院長裁示,例如決定是否要表決,或是繼續協商。《立法院組織法》也規定,立法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上述職權,還只是屬於“立法院”內部的職權而已,在“立法院”外,“立法院長還承擔著不少屬於“國家慶典”及“國會外交”範疇的職能。比如,在“五二零”賴清德宣誓就職時,根據《印信條例》“『國璽』及『總統印暨職章』,由『立法院院長』於『總統』就職時授與之。”的規定,將是由韓國瑜向賴清德授與“中華民國之璽”、“榮典之璽”。另外,在第十一屆“立法院”的四年屆期中,每年的“雙十”大會,也將由韓國瑜擔任慶籌會主委,負責“雙十”大會籌備,並將在大典上致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