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繫點。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習近平
一
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我們要按照憲法確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政權體制和活動準則,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證國家機關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