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堅持全面抓與重點抓相統一、覆蓋全黨與面向社會相貫通。在黨員學習教育中,應當突出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這個重點。抓好青少年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推動黨史學習教育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城鄉社區、進校園、進軍營、進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進網站。
第二章 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
第七條 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中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黨史學習教育相關工作。
第八條 各級黨委(黨組)承擔黨史學習教育工作主體責任,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開展工作,整合相關資源,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優勢,形成合力。
第九條 基層黨組織承擔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直接責任,把黨史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
第三章 黨史學習教育的內容
第十條 堅持學黨史和悟思想相統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理論和實踐,不斷增進對黨的創新理論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