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制度創新。不斷探索和完善地區間利益共享、利益衝突解決機制,推動區域要素市場一體化。健全重點領域、標準以及相關制度的溝通銜接機制,積極推進利益訴求、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全面對接。加快區域協同立法步伐,逐步構建完備的制度框架和法規體系,打造促進“四鏈”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良好環境。
二是強化頂層設計。加強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的整體規劃,完善京津冀地區新質生產力的全域布局,分類精準設計支持措施。明確“四鏈”融合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精準布局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支持全域創新主體圍繞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設實驗室和中試基地,靈活採用共建合建等多種方式打造中試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中試服務,統籌完善各類人才服務,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依托項目在區域內流動,加快全域資金鏈有效融入創新鏈、產業鏈的步伐。
三是強化政策協同。圍繞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做好全域對接,加強重點指導,出台配套細則,構築多維度、多鏈條的政策矩陣,凝聚推動“四鏈”融合的強大合力。以推動產業創新發展為目標,以精準推出科技成果轉化、科研基金設置等方面的舉措為抓手,完善一攬子政策體系,圍繞重點產業鏈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解決創新鏈中的瓶頸制約,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建立人才鏈資金鏈深度嵌入產業鏈創新鏈的政策體系,疏通各環節人才、資金進入產業鏈和創新鏈的渠道,促進人才和資金的集聚整合、順暢流動和高效配置,引導人才、資金等要素服務於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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