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據新華社報導,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26日向青海省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青海著力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扎實推進自然生態保護修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與建設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期盼相比,工作還存在差距。
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青海“生態優先”的認識還停留在淺層,生態環境保護履責不夠有力,存在寬鬆軟問題。柴達木盆地鹽湖資源開發粗放無序,加劇生態環境承載負擔;草原生態保護不力;一些督察整改不嚴不實。
自然生態保護修復不到位。小水電清理整改推進遲緩;礦山生態環境整治滯後;草地和沙化土地被違規開墾。
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有短板。水資源剛性約束落實有差距;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問題突出;青海湖生態保護存在薄弱環節;在禁止養殖區違規養殖。
其他需要關注的問題:能耗強度控制不力;危險廢物處置不規範。
督察要求,青海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記“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定位,推動青海生態文明建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推動鹽湖資源有序開發,鞏固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成效,強化珍稀瀕危物種整體系統保護。嚴格落實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嚴禁過牧等要求,深入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短板,加強環境風險管控,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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