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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美司法部指控“竊美光專利”獲判無罪
http://www.CRNTT.com   2024-02-29 10:45:13


  中評社北京2月29日電/據大公報報導援引觀察者網報導:彭博社28日報導指出,儘管美國曾多次對個人發難,起訴其向中國非法轉讓知識產權並將其定罪,但美司法部很少在美國法院起訴中國公司,因此這一判決意義重大。報導認為,該裁決可能會削弱拜登政府以“保護美國技術”之名而採取的對華激進行動。

  打壓中國企業 臭名昭著

  報導提到,針對福建晉華的訴訟是在2018年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挑起對華貿易戰之際發起的,是特朗普政府任內制定的臭名昭著的“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所提起的第一宗訴訟。這起案件曾一度被美方吹捧成“其打擊中國對美國企業和研究型大學從事所謂間諜活動的一項重大努力”。拜登上台後雖終止了這項計劃,但美司法部仍在推進對福建晉華的訴訟案件。

  2018年9月,福建晉華和台灣聯華電子公司(簡稱“聯電”)及三名台灣人,被美方指控共謀盜竊、輸送和從美企美光公司盜取商業秘密,所有被告均被指控共謀從事經濟間諜活動等罪名。同年11月,美國司法部宣布起訴福建晉華和聯電。同時,美國商務部宣布將福建晉華列入美國限制產品、軟件和技術出口的《出口管理條例》“實體名單”,中方隨即對美方這一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出口管制措施的錯誤做法表示反對。福建晉華在澄清聲明中否認美方指控,並表示將向美國法院做出無罪抗辯。

  2020年10月28日,台灣聯電在美認罪,同意支付6000萬美元罰款。為逃過美方提出的包括“經濟間諜罪”的更嚴重的指控,作為交換條件,聯電承諾將提供“大量援助”協助美政府調查福建晉華。

  彭博社當時報導稱,隨著台灣聯電從被告中除名,大陸企業將成為攻擊目標,美國政府希望通過民事訴訟阻止晉華出口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有台媒認為,美國起訴,是想借此打擊中國大陸大規模生產芯片的能力。如果被定罪,福建晉華可能會面臨罰款,並被下令沒收據稱“竊自”美光技術的芯片及所得收益。

  不久前,美光與福建晉華之間的中美存儲芯片專利糾紛也出現關鍵轉折。去年12月24日,美光在郵件中表示已與福建晉華達成和解。福建晉華未公開回應此事。該訴訟源於2016年,當時台灣聯電與福建晉華簽署協議約定協助晉華開發32納米DRAM相關制程技術。協議簽署後,3名美光高管離職進入聯電,引發商業間諜案疑雲。美光於2017年分別起訴聯電和福建晉華,稱涉嫌盜取美光商業機密。多年來,美光在全球多地發起訴訟,要求追究聯電和福建晉華的侵權,而福建晉華則起訴美光科技在華銷售的產品涉嫌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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