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渝洲說,他反對城鎮戰,軍人戰到一兵一卒,這是軍人的職責,沒有錯,但這是作戰指導,然而無論是贏的一方,或輸的一方,都要有“終戰指導”。贏的終戰指導是如何以最小代價結束戰爭以及減少戰後的處置問題,輸的一方則是在適當時機,在國家最小損失下終結戰爭。
李喜明說,台灣是較小的一方,如果告訴對方踏上台灣土地就會終戰,會令對方更想嘗試,而且“終戰指導”不是軍人的事,也不是戰爭之前就該討論,這是強者的語言,弱方來談就衹有投降。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蘇紫雲表示,所謂“終戰指導”論述需極為審慎,特別台灣若有戰爭,是屬於國家生存的防衛戰爭,自當全力確保“憲法”精神、政府體制、生活方式的存續以嚇阻“侵略”,而非如同秦檜、汪精衛等掉入“和平迷思”。
蘇紫雲說,由軍事科學來看,所謂“終戰指導”(war terminationcriteria),可能是“戰爭指導”(conduct of war)的混淆與擴張解釋,必須加以區別。
蘇紫雲說,綜觀東西方2000年戰史都說明,衹有軍事勝利者才有權力提出停戰指導,要求失敗的一方接受條件。因此台灣若要討論“終戰指導”,衹有創造防衛勝利的條件下武力使用比例與停用才有意義。若是防衛失敗,則國家不再存在,只能“被敵人指導”。
丁渝洲認為,“終戰指導”議題若能引起大家討論,這是好事,不管同意或不同意,未來該怎麼做,充分討論後,才能有共識。
1960年代英國戰略思想家富勒主張,若是要採用武力達成某一國家目標,就需要“戰爭指導”以控制武力使用的程度。
“終戰指導”出於美軍“指參學院”(Armed Forces StaffCollege)在1993年出版《聯參軍官手冊》,意指在達到特定軍事目標後,就應停止武力使用以結合外接手段達成政治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