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監督網絡越織越密,腐敗分子會選擇更加隱蔽的方式,而親屬親近可控,常被當作‘白手套’搞隱性腐敗。”湖南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劉傑告訴記者,這些人很清楚需要承擔的違紀違法責任,但他們心存僥幸謀私貪腐,在家庭中做文章。
浙江省建德市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汪德文因手握全市交通項目投資、建設及管理權,受到商人老板“圍獵”。為掩人耳目,汪德文讓妻子以入股方式加入行賄人公司收取分紅。“一次,他為了用受賄的現金給女兒買房,讓外地的親戚將這筆錢分批存入銀行,企圖躲避監管。”建德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黃建偉介紹。
“汪德文自身理想信念坍塌,追逐金錢,並將親情異化為權錢交易的手段。包括汪德文在內的不少領導幹部服法後,把貪腐的原因歸為讓家人過上更好的日子,可是他們選擇了錯誤的方式,忘卻初心使命,公私混淆,貪欲膨脹,最終傷及家人。”黃建偉說。
領導幹部自身不廉,直接影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都會受到傷害。“不少貪腐官員在懺悔時,提到最多的就是‘對不起父母、對不起配偶、對不起孩子’。有的錯過了孩子的畢業升學、結婚生子等人生關鍵時刻;有的在配偶生病住院時,不能陪伴左右;有的失去了在父母床前盡孝的機會,甚至沒有見到最後一面。”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家風不正,易誘發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甚至犯罪
家風不正的背後,是錯位的權力觀、親情觀,給腐敗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條件。縱觀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許多都與畸形的親情有著密切聯繫。由於他們不重視家風家教或治家無能,家庭或家族在權力肥料“滋養”下,形成腐敗的溫床,長出貪欲的藤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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