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如果柯文哲不是自我膨脹,撕毀“藍白合”契約的話,他不但在十一天之後就穩坐“副總統”之位,擁有政治舞台並享受俸祿,無需哀嘆其妻子陳佩琪在退休後“冇米落鑊”,而且也不至於被揭發“三大弊案”以至“五大弊案”。——應當說,國民黨籍的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還不至於“心胸狹隘”,“追殺”柯文哲,但柯文哲的前任、國民黨籍的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卻必然會對柯文哲“有仇報仇,有冤報冤”。這是因為,柯文哲一當選並就任台北市長,就“追殺”郝龍斌的“五大弊案”,直攪得郝龍斌灰頭土腦。但是,在聲勢浩大地追查了幾年之後,卻是一無所得,完全“煮唔入”郝龍斌,柯文哲被迫改口是“五大案”。結果讓其中的“台北大巨蛋”拖延了足足八年,在蔣萬安上場後才予以善後。
正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郝龍斌任台北市長時的技術官僚,其中有些現在也是蔣萬安的技術官僚,當然能夠從柯文哲遺留的文件中,找出柯文哲涉弊的資料,這就上演了“六月債,還得快”的一幕,而且還恰巧是以“五大弊案”來VS“五大案”。這個“迴力標”,也真的是打得柯文哲昏頭轉向。
由於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貪賄案是三審定讞,而且還設有可以多次“發回重審”的機制,因而柯文哲所涉的弊案,倘是被檢方起訴的話,他在未來幾年間就必須頻跑法院。在此情況下,柯文哲的“二零二八之夢”,就必然是“莊生夢蝶一場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