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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當局對大陸便民措施草木皆兵?
http://www.CRNTT.com   2024-05-14 11:02:59


 
  但在綠色媒體的渲染下,“福馬同城通”被污名化為“統戰工具”。不過,陸委會還算是較為以平常心看待,沒有“踩多一腳”。在上週四的每週例行記者會上,當有記者詢問到此事時,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就回應說,連江縣政府在接到對岸委托代辦“福馬同城通”卡後,有聯繫陸委會,表達是否違法的疑慮。陸委會當時回复,倘若協助代辦、交付民眾個人資料(身分證正反影本、台胞證正反影本、大陸手機號碼)給對岸,確實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的疑慮(按:該條文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有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詹志宏指出,連江縣政府在得到此答复後,就已經中止了代辦作業,並未將個資送往中國大陸。詹志宏也提到,假如當初連江縣政府沒有停下來,將民眾個資送交中國大陸的話,很有可能涉及《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所指的“合作行為”,鄉公所人員也將被連累,“所以當初我們有勸他們不要輕易地配合對方的要求”。
  
  在連江縣政府已經停止代辦“福馬同城通”卡業務,亦即該“問題”已經告一段落後,民進黨政客仍然不依不饒。昨日趁“立法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邀請“國安局”、“外交部”作“大陸領導人習近平訪歐後國際關係變化對我『國安』之影響”書面報告並備質詢時,就有民進黨“立委”(並非是該常設委員會的委員)咄咄逼人地質問“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連江縣政府為馬祖居民代辦“福馬同城通”交通卡,是否合乎台灣法規。並聲稱“福馬同城通”就是統戰工具,國人個資落入中國手中。當民眾使用“福馬同城通”,個人“個資、消費紀錄、移動軌迹等,都可能會被中國追踪,這背後存在更大『國安』問題”。徐錫祥答詢表示,目前已有約三千名馬祖民眾申請,但當地鄉公所協助代辦此舉可能會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問題,目前已將相關情資交由權責單位陸委會認定。
  
  又是一個“屈得就屈”的舉動。這與陸委會已經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呈送有關澳門“國父紀念館”議題的報告,申明台灣當局堅決不會出售“國父紀念館”,但仍有民進黨“立委”以澳門特區《文物保護法》有關被評定為文物建築的業主在出售物業時,特區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死纏爛打陸委會是否會出售“國父紀念館”一樣。
  
  其實,民進黨“立委”聲稱的倘由連江縣政府代辦“福馬同城卡”,將會“洩露個資”,這本身就是一個大笑話。實際上,台灣當局在對大陸及港澳居民申辦“入台證”時,就要申辦者“如實申報”是否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及是否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情況,否則就“追究刑事責任”,這才是真正的蒐集個資,因為台灣居民向大陸有關部門申辦“台胞證”時,卻沒有詢問這些政治資料,而台灣居民在入境澳門時,移民警員也沒有詢問其是屬於哪個政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福州市政府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當今通訊工具發達的便利條件,向馬祖居民開通“微信申請”程序。在當事人抵達福州市指定的“小三通”碼頭時,當即可以在服務台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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