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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辦被指開支大 政府:考慮租約期滿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24-05-23 01:17:53


立法會22日舉行大會(中評社 盧哲攝)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記者 盧哲)近期香港社會關注政府租用金鐘太古廣場的辦公室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一事,質疑開支過大。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22日在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在2022年5月起租用有關辦公室,租約為期3年。有關辦公室在2023/24年度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當中除了租金,亦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開支。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回答田北辰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在二○○五年四月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委員會),就行政長官的薪酬及離任後安排進行研究和作出建議。委員會在二○○五年六月完成有關研究並向政府提交報告書。報告書的建議包括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政府採納了報告書的建議,並於二○○五年十一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報告有關建議並落實相關建議的財政安排。自此,政府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陳國基說,政府於二○○七年在堅尼地道28號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該物業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並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考慮到該辦公室須切合前任行政長官的身分,並符合在位置、交通、便利會見各界人士及保安等方面的運作要求,中環/金鐘被視為適合作設立有關辦公室的地點。由於當時該區沒有合適及可用的政府處所,因此物色了太古廣場一個可租用辦公室單位,在二○二二年五月起租用為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租約為期三年。政府在財委會為審核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的書面答覆中,指出該辦公室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有關數字除租金外,亦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開支。“我們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陳國基表示,政府會繼續按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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