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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攻防戰豈止是“五二八”這一天?
http://www.CRNTT.com   2024-05-28 11:34:12


  中評社香港5月2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8日發表富權文章:攻防戰豈止是“五二八”這一天?以下為文章內容。

  今日是五月二十八日,是台灣地區“立法院”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表決大戰的最後一天,也是極為關鍵的一天。一方面,國民黨和民眾黨黨團非要在今天完成全部條文的表決,而且也是非要挾議席多數通過全部條文不可,但將會遭遇民進黨黨團的激烈阻擊及可能會實行肢體反抗;另一方面,民進黨暗中或公開發動“經濟民主連合”等親綠民團在“立法院”外集結,表達抗議,一旦失控,可能會有激進的民團青年衝進“立法院”並佔領議場,癱瘓議會,重演十年前“太陽花學運”的一幕,讓剛就職的賴清德及卓榮泰臉上無光。
  
  其實,“國會改革”五法的條文內容是十二年前的民進黨“立委”林佳龍、鄭麗君、尤美女等人提出過的,而且罰則比現在國民黨、民眾黨所提法案更為嚴苛,意圖以此來壓制當時執政的馬英九團隊。現在是民進黨的賴清德、卓榮泰當家,在野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拿來主義”的手法,拾起當年民進黨的法案,但卻也留有一定程度的餘地,在罰則方面稍微寬鬆,並要以在野黨的脆弱多數,強度關山表決通過。在五月十七日及五月二十四日兩次院會中,民進黨黨團是發動“肢體衝突”大戰,後是以技術手段阻擾,因而表決進展並不順暢。而今日是院會表決“國會改革”餘下法案條文的最後一個院會,在野黨黨團勢必要全部表決通過,民進黨黨團也必然會極力阻撓。因此,今日的表決大戰,極為關鍵。
  
  本來,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律規定,“立法院”的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立法院”於停開院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經“立委”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可以恢復開會。此外,經“總統”的咨請或四分之一“立委”請求,得開臨時會。
  
  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又規定,新任“行政院長”應於就職後兩周內,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的報告,並於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立委”。為此,“立法院長”韓國瑜於本月十六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會中決議將在本月三十一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並因此而協商決定本次會期延會到七月十六日。
  
  基於此,“立法院”就必須在五月三十一日之前全部完成“國會改革”五法的表決,以便清空時間對“行政院”進行總質詢。而今日是五月三十一日之前的最後一個“立法院”院會的法定日期,這就是“國會改革”法案必須在今日內全部完成表決程序的原因。
  
  國民黨黨團為了力拚“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過關,從昨日下午就開始在議場大門前輪值,守住議場大門,一切是為了確保接下來議事順利進行,藍營反守為攻,簽署了自治條款,要朝野坐好,按表決卡。並為了應對綠營可能的祭出拖延戰術,藍營也沙盤推演,擔心對方丟擲物品,國民黨備妥護具,包括雨衣、棒球裝備以及攔截網,要全面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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