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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推動規範交通運輸部門權力運行
http://www.CRNTT.com   2024-06-16 13:33:52


 
  2022年10月,劉鴻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2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在查處劉鴻順案過程中,濟南市紀委監委發現賈玉良利用職務便利為其特定關係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的問題線索。2022年8月,賈玉良被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濟南市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說,作為市交通局“一把手”,賈玉良掌握的最大權力就是工程項目發包,行賄者費盡心機“圍獵”,就是希望其利用手中職權幫助他們承攬項目。

  山東某建設公司實際控制人丁某某是賈玉良的主要行賄人之一。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賈玉良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丁某某在承攬多個道路建設工程方面提供幫助,丁某某則被當作其“提款機”,賈玉良及其特定關係人多次收受丁某某所送財物。

  隨後,賈玉良被“雙開”;2023年6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濟南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說,交通運輸領域涉及項目多、建設資金量大。賈玉良任局長期間,搞小圈子,未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導致權力失控、為利益輸送大開方便之門。案件查辦過程中發現,劉鴻順長期負責工程建設,諳熟工作流程和“操作空間”,甘受“圍獵”,濫用職權滑向犯罪深淵。這表明,市城鄉交通運輸部門權力監督制約存在薄弱環節,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大額材料採購等關鍵環節缺乏有效監督。

  針對案件暴露的問題,濟南市紀委監委向市城鄉交通運輸局黨組制發紀檢監察建議,督促其淨化政治生態、強化權力監督,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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