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曲折的阿桑奇還是幸運的,畢竟他已自由地回到祖國澳洲。而被指控向維基解密提供大量機密資料的美軍士兵曼寧,早在2013年被美國法庭裁定間諜罪名成立,判其入獄35年。至於出於良知而揭露美國“棱鏡計劃”監控全世界的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亦被指控洩露國家機密而被美國及英國政府通緝,被迫逃亡至俄羅斯,至今被美國“追殺”。
事實上,美國涉及國安的法律至少有20部,堪稱密不透風,且條文苛嚴,最高可判處死刑。包括在911事件發生45天後,未經任何公眾咨詢通過《愛國者法》,並在72小時內火速完成參眾兩院及總統審批三道程序。美國國會山騷亂案的主犯,則被重判22年。最諷刺的是,美國泛化國安概念的同時,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之舉說三道四,極盡詆毀抹黑之能事。
阿桑奇案是一個很好的教材,讓人們看清美西方標榜的“法治”、“自由”、“平等”、“民主”等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讓年輕一代對霸權主義有更深刻的認識,從而更加珍惜香港現有的安寧局面,更自覺地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更積極地投身香港由治及興的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