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據中國僑網報導,據中國駐伊拉克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國公民前往伊拉克須提前參閱外交部領事司發布的“提醒中國公民近期謹慎前往伊拉克卡爾巴拉、瓦西特等12省,暫勿前往伊拉克其他地區”的通知(http://cs.mfa.gov.cn/lgk1/202301/t20230103_11000176.shtml),非必要暫勿赴伊。如確有必要、堅持前往或駐留有關地區,中國駐伊拉克使館溫馨提示如下細節:
一、遵守伊出入境管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特別、公務、公務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自2023年12月19日起,《協定》規定持照人可在伊停留30天,在機場仍需蓋出入境章。
同時,根據《伊拉克外國人居留法》,持旅行簽證、訪問簽證的外國公民不得在伊從事有償、無償工作。赴伊務工前請提前辦理工作簽證,如持非工作簽證赴伊務工,將面臨繳納罰款、拘留等處罰。
另,護照上有以色列簽證的人員需換領護照,否則將被禁止入境。
二、遵守伊居留有關規定
請在伊中國公民注意簽證有效期、停留期,超期停留有可能面臨繳納罰款、驅逐出境、2年內不得入境伊拉克的處罰。如因必要在伊長期停留,請在簽證有效期內申請相應證件。如已申辦居留證,請在居留證過期30天內更新居留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