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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記者發現,有新款電動車駛用有“3公噸車輛限制路段”的鴨巴甸街,但其實該車重量已超過三噸,如沒許可證,司機已屬犯法。中圖: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有同款的私家車駛入“3公噸車輛限制路段”。下圖:有議員建議政府因應路段使用情況,更新陳年條例,配合現時車輛的設計。(圖源:大公報) |
中評社北京7月22日電/3公噸車禁行斜窄路 議員指過時需檢視
來源:大公報
電動汽車是未來發展大趨勢,現時不少新款的電動七人車重量超過3公噸,惟駛上本港部分“3公噸車輛限制路段”隨時違法。因按《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公噸及以上車輛駛上相關路段需事先申請許可證,惟大公報記者連日來直擊,看見該些路段經常有超重車輛駛經,有司機坦言貪方便一般都不會申請許可證,因而“焗住犯法”。
有業內人士表示,相關條例於多年前設立,當年這些重量的車輛的性能及馬力可能未必適合在有關馬路行駛,但現時車輛的性能已改進了很多,有關部門可按實際情況,根據新款車輛規格再作檢討。/大公報記者 餘風、蘇榮(文) 融媒組、盧剛昌(圖、視頻)
本港每年平均發生約1000宗涉及中型及重型車輛的交通意外。因應較狹窄或斜幅較大的道路,運輸署將這些路段列為“3公噸車輛限制路段”,港島便有多條這類限制的道路,包括馬己仙峽道、鴨巴甸街及柯士甸山道等,3公噸及以上車輛如要進入上述道路須向運輸署提供理由,例如居住必經、運輸貨物或建築車輛等,而沒有許可證且超重車輛駛經則屬違法。大公報記者日前走訪多個相關路段,發現限制標誌形同虛設,超重車輛不斷駛入,未見車頭貼有相關許可證。
司機駛入須申領許可證
中環鴨巴甸街一帶有多間食肆及商鋪,平日不少人駕車前往消遣,加上前往歌賦街及九如坊都必需經過鴨巴甸街,令上址車流量更繁忙,而記者日前在該處目擊不少超過3噸重的貨車行駛,亦見多輛近期熱賣的一款豪華七人電動車行駛。而日前於馬己仙峽道,記者同樣看見該款七人電動車駛入。據瞭解,該款七人電動車的總重量達3095千克,超過3公噸。《大公報》記者往該車陳列室觀察,一名營業員亦確認此車超過3公噸重,並提醒如駛入“3公噸車輛限制路段”,需往運輸署申領許可證。
記者向駕駛該款七人車的司機詢問,其中林先生承認並無申領許可證,而且一直誤會車輛不足3公噸,只屬普通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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