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鼓勵內地地方政府與企業來港發債融資,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和綠債
內地地方政府通常有大量的基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項目需求,企業亦有較為長遠的市場規劃,但資金投入可能面臨壓力。鼓勵他們來港發行債券,特別是人民幣債券和綠色債券,可以為這些項目提供更多融資管道,加速項目實施,推動經濟發展。充分發揮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債券發行中心優勢,激活香港近萬億元的人民幣存款。同時,積極配合國家政策,做好國家金融風險安全的管控,擴大香港在全球人民幣市場的影響力,提升香港金融業的競爭力,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五)加快改革創業板(GEM),讓創業板成為創新科技產業發展的助推手
改革創業板以吸引更多高質量的初創企業上市,有助於推動初創企業的成長,並進一步增強香港的金融活力和國際影響力,也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機會。建議全面加快改革GEM,以回應社會對於這一板塊持續發展的需求。要借鑒內地經驗,通過加強監管機制,改進企業資訊披露,提高市場透明度,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同時要放寬監管,讓創業板先活躍起來,再適度監管。否則,一味強調監管與管控風險,結果只會讓創業板死水一潭,難有活力,無法發揮推動初創企業發展的初衷。
(六)研究設立香港保險交易所,營造穩健的風險可控的金融市場
當前全球經濟環境變動迅速,有效的風險管理對企業和個人至關重要,有助於減少損失,提高經濟韌性,促進市場穩定。香港設立香港保險交易所,有助於營造更穩健的金融環境,有助於香港建設成為環球風險管理中心,並豐富金融服務,減少市場對風險的顧慮,為香港整個金融業帶來新的增長動力。上海保險交易所和英國勞合社的成功經驗,在這方面可以成為香港的有益借鑒。
建議特區政府與相關保險企業合作,特別是與內地相關機構合作,借鑒國內外經驗,研究設立保險交易平台;圍繞跨境“保險通”、再保險交易、巨災風險證券、健康保險交易等業務場景,服務內地與香港兩地風險管理需求;同時制定適當政策和監管機制,確保交易運作的安全、透明。
(七)積極與內地協商,爭取內地社保基金、保險基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
建議政府積極與內地相關部門協商,推動內地進一步放寬養老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投資香港市場的政策;進一步支持企業開拓「一帶一路」市場,吸引這些企業在港融資,特別是鼓勵和吸引內地和香港布局「一帶一路」的重點企業或項目來港上市,包括研究優化上市規則,並與內地監管當局緊密合作,確保政策銜接。
嚴剛表示,逢變則興,改革開放四十餘年的發展歷史表明,內地每一次重大改革對香港而言都是重大機遇,衹有進一步不斷深化改革,才能掃清發展障礙,確保特區社會經濟發展順應時代變化作出調整,在發展中為市民謀取更多更大紅利與滿足感。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共推出300多項改革措施,涵蓋國家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方方面面,對香港而言就是發展機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要真正領會二十屆三中全會有關深化改革的精神實質,充分發揮“兩制”優勢,把握機遇,主動作為,革故鼎新,用改革激發市場活力,推進香港由治及興,香港衹有持續興盛,才能鞏固並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