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這輛車明明4月底就已經報廢了,但5月的加油充值卡分配表顯示,你們仍提交了油卡充值申請,請說明情況。”不久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紀委監委第七監督檢查室與駐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市城管委協同聯動,對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處違規私用公油等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通過查看相關台賬,發現該單位疑似存在通過給報廢車輛加油充值套取油料費情況,隨即找到相關責任人瞭解情況。
“我們單位用車比較緊張,一些性能比較好的報廢車都還在用,一般直到車輛保險過期才停止使用。我們申報油卡充值時這輛車還沒過保險期,沒想到油卡申請過審時已經到保險期了。”排水工程管理處設備材料科負責同志一邊翻出該車加油記錄,一邊解釋。
“報廢車輛存在安全隱患,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置,並加強油卡動態管理和充值申報審批把關,嚴防虛報套取油料費等亂象發生。”針對監督發現的問題,派駐紀檢監察組一方面與排水工程管理處相關負責同志提醒談話,另一方面對今年1-5月的47份油料報賬單進行全面“體檢”,共查糾風險隱患7處。
嚴格規範油料資金報銷流程是桂林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桂林市城管委同向發力以案促改,強化資金支出使用管理的重點工作之一。“目前我們的油料資金報銷實行多層次多環節控制,通過全面系統管理,壓縮權力濫用的空間。”桂林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處主任蔣紅明告訴記者,此前,該單位的油料資金報銷一度存在財務“一支筆”審簽情況,財務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導致資金管理出現漏洞,滋生諸多腐敗問題。
“桂林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處負責全市排水工程設施的招投標、施工、管理等工作,項目繁多、支出的資金數額巨大,腐敗問題易發高發。”桂林市紀委監委駐市城管委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新紅告訴記者,監督辦案中發現,排水工程管理處僅每年油料支出就高達幾百萬元,但報批卻未經過嚴格審核把關,其主管部門市城管委也沒有對全年總用油量和相關資金進行審核,國有資產管理審批流程不規範、財務制度執行不嚴等,導致“公油私用”問題頻發。王新紅介紹,以市城管委排水工程管理處設備材料科原副科長羅某某案為例,2017年2月至2022年5月,羅某某在負責管理單位生產用油工作中,虛報侵吞油料費共300餘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羅某某受單位安排,長期一人管理單位的所有加油卡,油料款項的申請和劃撥都獨自完成,缺乏第三方的監督和檢查。同時,單位對加油卡的實際使用金額缺乏核對,給羅某某長期貪污公款提供了便利。”王新紅說,這並不是個例,在該紀檢監察組對市城管委及委屬二層單位油料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的專項整治中,排水工程管理處另外4人違規私用公油等問題浮出水面。目前,已對2人政務立案調查,對2人進行提醒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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