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半年檢控達去年全年3倍
消防處透過收緊處理延長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時限的申請,在今年首6個月已對超過1000宗到期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個案作檢控,是去年全年的3倍。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翁錦雄說,一般來說指示的期限是一年,在到期後消防會因應不同個案,考慮大廈有否盡力完成安全工程酌情處理,若一棟舊樓已收到指示長達多年但仍未能達成業主共識,消防在提供支援及協調後仍未能完成改善工程,便會作出檢控。
此外,《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修訂通過後消防處可幫助無能力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代辦工程,以及對有能力維修卻不遵從消防指示的業主加強罰則,提升阻嚇力,促使業主完成改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