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為進一步規範職稱評審程序、打擊違規行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據瞭解,這是首部從國家層面出台的職稱評審監管文件,將有利於提高職稱評審質量、促進公平公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出台這一文件是貫徹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在“破四唯”、“立新標”、放權鬆綁等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職稱評審監管,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亂。
針對職稱評審過程中反映突出、易發多發的違規問題,辦法明確,聚焦申報人、評審專家、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人員等3類重點人群和評審單位、申報人所在單位等2類重點單位,採取隨機抽查、定期巡查、重點督查、質量評估、專項整治等多種方式實施監管,構建政府監管、單位(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職稱評審監管體系。
辦法提出,對個人違規行為實行信用管理,職稱評審中的失信行為將作為申報評審職稱或參與職稱評審工作的重要參考,嚴重失信行為將納入職稱申報評審失信黑名單並依法予以失信懲戒。對單位違規行為主要採取提醒、約談、暫停評審、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職稱評審權限等處置措施,強化對評審單位的違規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