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6日電/據大公網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嫌捲入京華城案,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移送至台北看守所羈押。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在柯文哲任市長期間大增,被質疑有官員護航相關業者。台北地檢署偵辦該案時,認為柯文哲和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
8月30日,台北地檢署搜查了柯文哲位於台北市的住家、辦公室,以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場所,並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彭振聲;8月31日凌晨,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台北地檢署,遭檢方當庭逮捕。檢方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9月2日召開羈押庭時,認為檢方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闡釋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提起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4日發回更裁。
法院:柯文哲涉貪嫌疑重大
台北地方法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後指出,柯文哲明知增加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並使共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獲得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新台幣,因此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規定的圖利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 |